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682号令,2017年10月1日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相关要求,现将该项目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阶段
建设单位:肇庆浪江蓄能发电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
建设内容: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、下水库、输水系统、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,装机1200MW(4×300MW)。
二、公示文件:《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《验收意见书》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》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谭工;联系电话:15098951259;邮箱:15098951259@163.com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单位邮箱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五、公示期限: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0日(公示期20个工作日)。
附件1: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(公示稿).pdf